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的经营场所,并提供相应的场地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3. 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特别是与烟草相关的违法行为。
4. 申请人需符合当地烟草专卖局对零售点布局的要求,如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特定场所的距离限制。
5. 申请人需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6. 申请人需通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具备必要的烟草销售知识和管理能力。
7.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证工本费、管理费等。
8. 申请人需承诺依法经营,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烟草许可证。
以上条件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