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道路工程:可承接单跨跨度小于50米的桥梁工程,以及总长度小于1000米的城市道路工程。
2. 桥梁工程:可承接单跨跨度小于50米的桥梁工程。
3. 隧道工程:可承接长度小于1000米的隧道工程。
4. 给水排水工程:可承接供水规模小于10万吨/日的给水工程和污水规模小于10万吨/日的排水工程。
5. 污水处理工程:可承接处理规模小于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6. 垃圾处理工程:可承接处理规模小于1000吨/日的垃圾处理工程。
7. 城市绿化工程:可承接绿化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的绿化工程。
8. 照明工程:可承接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照明工程。
9. 环境卫生工程:可承接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工程。
市政二级资质企业还可承担与上述工程相关的土石方、地基基础、城市及道路照明、环保工程等专业承包项目。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对资质标准有细微差异,建议根据当地住建部门的最新规定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