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应急管理部或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发放,适用于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
2. **消防许可证**: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如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等。
3. **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监局)负责,涉及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负责,适用于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活动的企业。
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公安机关负责,涉及烟花爆竹、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6. **网络信息安全许可证**:由国家网信部门或公安部门负责,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安全等方面。
不同行业的安全许可证归不同主管部门管理,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向相应的政府部门申请相关许可。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