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制饮品”通常指的是在经营场所内现场制作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饮品,包括但不限于奶茶、果汁、咖啡、果茶、奶盖茶、气泡水等。这些饮品通常由经营者自行调配原料,使用设备进行加工制作,属于即制即售类食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标注“自制饮品”。如果未在许可证中注明该范围,经营者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责令停业整顿。
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清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同时,还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地方性法规对饮品制作环境、卫生条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不同地区对“自制饮品”的具体分类和管理要求可能存在差异。例如,部分城市将“现制现售饮品”分为“普通饮品”和“含乳饮料”等类别,分别设定不同的许可条件和监管标准。因此,在申请前应详细了解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具体规定。
为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经营者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同时,鼓励消费者选择持有正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保障自身饮食安全。
总之,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自制饮品”范围是餐饮经营者必须重视的内容,只有依法依规经营,才能保障食品安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