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册地要求
申请企业必须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企业近一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数量应达到一定标准。
三、科技人员比例要求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企业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能。
四、研发投入要求
企业最近一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 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比例不低于5%;
–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的,比例不低于4%;
– 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要求
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六、企业信用状况
企业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七、其他要求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能够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并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以上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的基本条件。企业在申请前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准备,并按照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