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
二、经营场所条件
1. 经营场所必须位于浙江省内,并且有固定的营业地点。
2. 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管理等相关规定。
3. 经营场所不得设在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一定距离内(具体距离以当地法规为准)。
三、经营范围与类型
1. 根据申请类型不同,分为零售、批发、进出口等。
2. 零售许可证适用于销售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的零售商户。
3. 批发许可证适用于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
四、申请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 烟草专卖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 烟草专卖局进行实地核查。
3. 审核通过后颁发烟草证。
六、其他要求
1. 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烟草证。
2. 需定期接受烟草专卖局的监督检查。
3. 若变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是浙江省烟草证办理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烟草专卖局咨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