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册与经营要求
企业须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成立,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时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申报的重要条件之一,且需在有效期内。
三、科技人员比例要求
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四、研发投入比例要求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需符合以下标准: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要求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需通过国家认定的中介机构进行创新能力评价,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七、其他要求
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需要满足多项硬性条件,企业在准备过程中应提前规划,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