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建筑工程**:可承接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各类民用建筑。
2. **市政公用工程**:可承接单项合同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如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3. **地基基础工程**:可承接相应等级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如桩基、土方、地基处理等。
4.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可承接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5. **建筑幕墙工程**:可承接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建筑幕墙工程。
6. **消防设施工程**:可承接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消防设施工程。
7.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可承接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8.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可承接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9. **特种工程**:可承接特定类型的特殊工程,如结构加固、隧道工程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对资质的具体适用范围有细微调整,企业在承揽工程时应结合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同时,企业应确保自身资质处于有效期内,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和管理人员等条件,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之,二级建筑总承包资质为企业提供了较为广泛的工程承揽能力,是建筑行业企业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