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册与经营要求
1. 企业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且正常运营。
3.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企业规模与行业要求
1. 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 企业从业人员一般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3. 企业应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注重研发投入。
三、科技研发能力要求
1.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自主研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 企业应有专业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 企业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年度研发费用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达到一定金额标准。
四、知识产权与成果要求
1. 企业应拥有至少一项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2. 企业应有科技成果转化成果,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五、信用与合规要求
1. 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2. 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按时报送相关数据。
六、其他附加条件
1. 企业应积极参与科技政策支持,符合地方科技部门的其他相关规定。
2. 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符合申报指南要求。
以上是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本条件,具体标准可能因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报前详细查阅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