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福建省境内举办营业性演出,必须事先向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演出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将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发放相应的许可证件。
福建省近年来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管理,不断规范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有序、健康进行。同时,也加强对演出内容的监管,防止低俗、违法、违规内容的传播,维护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获得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后,演出举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演出,不得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地点或内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提前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并获得同意。
总之,福建省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是保障演出活动合法合规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