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不同级别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不同规模和类型的辐射活动。例如,涉及较大规模或高风险的辐射活动,可能需要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而一般的辐射活动则由市级或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时,单位需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安全管理措施、辐射防护计划等,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查。在获得许可证后,单位还需定期进行辐射安全培训、设备检测和环境监测,确保辐射活动的安全可控。
总之,辐射安全许可证是保障辐射活动安全的重要法律凭证,办理部门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和管理,以确保符合国家辐射安全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