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小于30米的桥梁;单项合同额不超过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2. 供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包括输配气管道、调压站等,但不包括城市天然气门站、储配站等大型项目。
3. 供水工程:城市供水工程,如泵站、输水管道等,但不包括大型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
4. 污水处理工程: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合同金额一般不超过400万元。
5. 垃圾处理工程: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等小型垃圾处理设施。
6. 环境卫生工程:包括垃圾清运、公厕建设等。
7. 园林绿化工程:中小型园林绿化项目,如公园、小区绿化等。
8. 其他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如路灯、交通信号灯、人行天桥等。
需要注意的是,市政三级资质企业不能承接超过规定合同金额或规模的工程项目。若需承接更大规模的项目,企业应申请更高等级的资质。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对资质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企业应以当地住建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