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
3.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并且这些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基础。
4. 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5%。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对于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 企业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 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9. 企业应建立研发管理体系,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团队,并能有效开展研发活动。
10. 企业需通过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的审查和评估。
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过评审、公示、备案等流程后,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