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许可证**
适用于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
办理部门: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的应急管理部门(如省、市、县应急管理局)。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由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的企业申请。
办理部门:当地应急管理局或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地区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3. **特种设备安全许可**
涉及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办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
4. **消防安全许可**
包括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等。
办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消防救援机构(部分地区已整合到住建部门)。
5. **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涉及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
办理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应急管理局。
6.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证**
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
办理部门: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7.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由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负责。
办理部门:当地应急管理局或公安局。
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
办理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总体而言,安全许可证的办理通常涉及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公安、卫健等多个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应根据当地政策和行业要求进行查询。建议企业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通过政府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