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企业:
从业人员50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及以上。
二、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但低于40000万元。
三、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但低于5000万元。
四、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批发业企业。不同地区或行业可能会有具体调整,企业在实际应用时应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相关标准可能发生变化,建议定期关注国家统计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文件,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