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为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不能直接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人员条件
1. 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农药知识和管理能力,一般应配备1名以上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过农药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
三、经营场所要求
1. 经营场所应具备固定的营业地点,并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
2. 经营场所应具备与所经营农药相适应的仓储设施,确保农药储存安全。
3. 建立健全的农药购销台账制度,确保农药来源合法、流向可追溯。
四、管理制度要求
1. 建立完善的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销售、储存、使用指导等环节。
2.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农药泄漏、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五、设备与设施
1. 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用于对农药质量进行基本检测。
2. 具备良好的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
六、其他要求
1. 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时,需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人员资质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管理制度文件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总之,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涉及多方面条件,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药经营合法、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