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 经营场所应符合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一定范围内设立零售点。
二、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经营场所的合法性。
3. 工商营业执照:已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证明。
4.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5.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向所在区县烟草专卖局提交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烟草专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实地核查: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4. 审批决定:审核通过后,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 烟草证实行属地管理,需向经营地所属的烟草专卖局申请。
2. 严禁无证经营,违者将依法受到处罚。
3. 烟草证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前需办理延续手续。
以上是北京市烟草证办理的基本要求,具体细则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烟草专卖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