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旅行社总公司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才可以开展旅游业务。而旅行社的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其开展旅游业务仍然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分公司的设立应当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且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也应当遵守国家关于旅行社管理的各项规定。虽然分公司本身不需要单独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其经营活动必须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并且要接受总公司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此外,分公司如果从事导游服务、组织旅游团队等业务,还需要配备符合要求的导游人员,并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同时,分公司在签订旅游合同、收取旅游费用等方面,也应遵循与总公司一致的规范流程。
总之,旅行社分公司虽然不需要单独申请经营许可证,但在实际运营中仍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建议旅行社在设立分公司前,提前咨询当地旅游主管部门,了解具体的备案和管理要求,避免因资质问题影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