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
1.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 放射工作人员资质证明
4. 放射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5.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文件
6. 放射场所平面图及防护设施说明
7. 环保部门的辐射安全审批意见(如适用)
二、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行政审批局,由相关部门进行初审。
三、现场审核
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的放射场所、设备、人员配置等进行实地核查,确认是否符合放射诊疗安全和防护要求。
四、审批发证
经审核合格后,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4年,到期需重新申请延续。
五、定期检查与管理
取得放射证后,单位应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持续符合放射诊疗安全标准。
六、变更与注销
如单位信息发生变更或不再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应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或注销手续。
以上是放射证办理的基本流程,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