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1. 企业注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公司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2. 人员配备:配备符合要求的飞行人员、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 设备购置:根据业务范围购置必要的航空器和相关设备。
4. 场地建设:具备符合标准的停机坪、维修车间等基础设施。
二、提交申请材料
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1.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公司章程及股东信息;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飞行人员、维修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5. 航空器适航证及技术资料;
6. 运营基地和设施的相关证明文件;
7. 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8. 其他相关材料。
三、受理与初审
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审,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现场审查
初审通过后,由民航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核实企业的实际运营条件和管理能力。
五、审批与发证
审查合格后,民航局将作出批准决定,并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企业凭此证方可合法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六、后续管理
企业应定期向民航管理部门报送运营情况,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注意事项: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具体操作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航管理部门,确保申请顺利进行。